![]() |
收藏本页
|
| 论坛名称:经济学论坛-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 网址:http://bbs.cenet.org.cn/ |
| 愿大家能在这里长呆,把这里比做一个温馨的家园!~ |
|
提醒您:如果本页图片或Flash动画无法正常显示,请点击这里访问原帖。 |
第6章、制度变迁理论(周阳敏编著:《新制度经济学通用教材》[上卷、中卷、下卷]) 作者:中国反垄断网 时间:2006-12-27 19:34:00
第 1 楼
第6章、制度变迁理论(周阳敏编著:《新制度经济学通用教材》[上卷、中卷、下卷]) 本书章节部分上传,如需要本书密码,请来电或来函告之其用途及你的单位,谢谢! 第6章、制度变迁理论 6.3.3 制度变迁的意识形态理论 作者:lustboy 时间:2006-12-27 20:52:00
第 2 楼
作者:treefork 时间:2006-12-27 21:55:00
第 3 楼
作者:fairtown 时间:2006-12-28 9:20:00
第 4 楼
从不同角度,对“制度变迁”的分类也不一样。但现在人们普遍接受的是从制度供给者角度给制度变迁的分类,即将制度变迁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两种类型。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新制度安排的创造,是由单个行为主体(个人或利益集团)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为确立预期能导致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制度安排和权利界定而自发组织实施的自下而上的制度创新,是个人或群体在响应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时所进行的自发性变迁。它以排他性的产权结构与分权型决策体制为制度条件。诱致性制度变迁是制度变迁的基础,它强调的是制度变迁的经济性原则。与此相反,强制性制度变迁指的是政府借助行政、经济、法律手段,自上而下组织实施的制度创新,它可以纯粹因在不同选民集团之间对现有收人进行再分配而发生。它以非排他性的产权结构和集权型决策体制为制度条件。强制性制度变迁是制度变迁的补充,它偏重于适应面较广的制度变迁。这一分类范式代表了当前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变迁的主流,将在下一节重点介绍。 Svetozar Pejorich(1990,p4-5)认为游戏规则和游戏本身的关系是相互的,规则用特定的和可预测的方式来影响游戏,并且随之而来对应于人们新的交往机会的发展而被修改,因此,他将制度变迁分为“内生变迁”和“外生变迁”。所谓内生变迁,就是指“如果通行的制度结构与环境协调较差,并且没有把这些契约包括在内,追求效用的个体会自然而然地形成改变游戏规则的压力,以便把这些新事物包括在内。这些在通行的制度安排中逐步的、演变的变化就是为了使系统适合社会选择集合的变化而对游戏规则所做的调整”。 同时,他还指出,制度变迁也受到意识形态、形形色色的压力集团和政府关于什么对公众最有利的判断的影响。因此,他认为,外生变迁并不是改变游戏规则以适应游戏变化了的要求,相反,是改变游戏使之适应于为某特定利益集团所偏爱的规则。 Wolfgang Kasper、Manfred E. Streit(1998)主要分为内在制度的演化和外在制度的演化,一方面,这种分类方式与他们对制度的分类相似,另一方面,他们也强调以制度演化的动力角度进行分类。 很显然,由于在他们的框架内,内在制度既包含非正式的内在制度,也包括正式的内在制度,因此,内在制度变迁、外在制度变迁与内生变迁、外生变迁以及与“诱致性制度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分类存在很大的差异。 当然,有的学者按照制度结构将制度变迁分为总体制度变迁和特定制度变迁,例如林毅夫教授在他的论文“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中就明确指出,他的文章所界定的“制度变迁”,在大多数情况下,仅仅指某个特定制度安排的变迁(结构中的其他制度安排不变),而不是指整个结构中每个制度安排的变迁[1]。 事实上,笔者认为,中国体制改革的纷繁复杂的实践,本身就是一桩桩的活生生的制度变迁案例,而这些一桩桩的“制度变迁”的有机“总合”也就构成了中国整体的制度变迁,而本章引言中的“中国‘修宪’”只不过是众多制度变迁案例中的一例罢了。 众所周知,宪政经济学的创始人Buchanan与他的合作者Brennan指出,制度是一个立体结构,在这个结构的上端,就是宪法。也就是说,宪法是制度中的重中之重,是生成制度的制度,是规则的规则,也是元制度、元规则[2]。在此意义上,中国修宪过程就应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作为制度变迁的“修宪”将引发其它一系列的制度变迁。 但许多学者不以为然,例如艾邦(2003)指出中国的宪法根本就不是宪法,它只不过是统治者进行统治的一般工具而已,并外在地加了一个帽子——宪法。所以他指出,中国修宪没有任何意义,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话。所以,在他看来,权力均等或权力制衡是所有权利的最基本保障,否则,一切写在纸面上的(包括宪法规定的)权利都是屁话。但是,笔者认为,宪法层面的制度变迁毕竟会成为许多装糊涂的中国人为自己争取权利的一把武器,尽管他们明明知道许多“潜规则”已经否定了“显规则”。 事实上,在真实世界里,我们很难界定什么是“诱致性制度变迁”或“强制性制度变迁”,什么是外生变迁或内生变迁等,比如孙志刚案件对中国收容制度变革的影响,很难准确地区分究竟是强制或者诱致,因为在整个收容制度变革过程中,各方都表现了非常复杂的行为,在这些复杂行为的背后,又都不可避免地带有不同的利益及取向。非常清楚的是,一批有良心的知识分子是推动这个过程的主体,但同时,新政府的新面孔需要通过这一“政绩”而彰显出来,因此,他们也有积极性进行制度变革。 再如中国农村体制改革,尽管有很多宣传、很多人士都指出这是一个老人在南海边画了一个圈的结果,但事实上,笔者赞同北京大学周其仁教授的观点,即中国农村体制改革不是自上而下改革的结果,而是相反,是自下而上承认的结果。特别是那3千多万牺牲自己性命的同胞来悲壮地证明没有产权的制度不仅效率低下,而且社会的各个方面都无一例外回归到了奴隶社会[3]。正是这些人启动了中国改革,并在实践中得到一步步口头认可与法律确认。由此,笔者认为,一个制度没所谓“强制性”,也无所谓“诱致性”,而是各方或通过隐含的或通过显现的行为来推动制度变迁。 显然,根据笔者对“制度”和“制度变迁”的定义可以看出,制度变迁无非是各个主体博弈过程和结果的动态性表征,换句话说,制度变迁无所谓“强制性”,也无所谓“诱致性”,无所谓“内生”,也无所谓“外生”等。但为了更详细地分析和理解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必须首先了解什么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28 9:23:38编辑过][/color][/align] 作者:中国反垄断网 时间:2007-1-3 21:08:00
第 5 楼
以下是引用lustboy在2006-12-27 20:52:00的发言: 联系方式? 我的联系方式:Fairtown@hotmail.com 作者:binyewang 时间:2007-1-19 7:14:00
第 6 楼
作者:aaron_kwok 时间:2007-5-25 18:21:00
第 7 楼
多谢了,楼主辛苦了,很需要嘿嘿 作者:goodluck403 时间:2007-7-18 7:07:00
第 8 楼
作者:善的生活 时间:2007-9-24 11:23:00
第 9 楼
作者:wujh00 时间:2007-10-12 22:15:00
第 10 楼
作者:chenhexuan 时间:2007-11-2 0:55:00
第 11 楼
作者:chenhexuan 时间:2007-11-2 1:01:00
第 12 楼
作者:wuzean0202 时间:2007-12-10 12:13:00
第 13 楼
其实,在一个经济体系中,制度是它的组织结构布局. 许多官员就看到了实在的物,却对软性的制度不屑! 作者:jgb79 时间:2008-1-29 17:21:00
第 14 楼
作者:jgb79 时间:2008-1-30 11:38:00
第 15 楼
作者:wangzs123 时间:2008-2-14 18:03:00
第 16 楼
谢谢 [em04] 作者:wangzs123 时间:2008-2-14 18:07:00
第 17 楼
作者:a01221023 时间:2008-2-18 12:13:00
第 18 楼
作者:neujine 时间:2008-4-2 17:46:00
第 19 楼
感谢分享 作者:iswind 时间:2008-6-2 10:31:00
第 20 楼
晕 不厚道 没有密码 作者:zhufg21 时间:2008-6-18 7:07:00
第 21 楼
教材啊,学学啦。不知道如何? 作者:yjzcscn 时间:2008-6-23 12:43:00
第 22 楼
|
| 所属版面:『 制度经济学 』 本帖第1页 |
| 请点击这里访问原帖 |
| 共有回复: 19 共有页数: 1 显示帖数:5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