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篇幅的大论啊
我觉得,只要有三个要素,对于理性的人,都可以构成博弈问题吧
1、参与人
2、策略
3、采用策略后的得失
斑竹说得比较清楚哦,不错。
其实博弈主要是讨论决策问题吧,有另外一个名称叫对策论的。
“单主体决策问题”很容易误认为是博弈。
三要素是博弈模型的三要素,不是问题的三要素。问题只是问题,三要素是我们根据研究问题的需要进行的设定其实拉斯缪森的一句话就说清楚了。博弈只需要有互动并且都了解有互动就可以了。
支付和策略都是建模时根据问题的需要进行的设定。这是建模时需要设定的要素。而非问题本身自然存在的。研究博弈问题只需要两者有互动,就是行动互相影响,并且互相都知道会有影响就可以了。
同样的问题,不同的研究者可能会有不同的战略和支付设定,关键在于研究的问题需要。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
一些问题,比如Cournt模型,用古老的方法,一样可以分析。提出这一问题时也没有博弈论,但是后来仍然用博弈的框架进行分析。现在仍然有很多问题,也可以用古老的工具分析(但是分析过程可能会很复杂),但如果用博弈论分析比较简单,我们依然可以用。所以不能说用古老的工具可以分析就不能用博弈论分析有些问题,并不完全符合典型博弈论要求的条件,但是如果用博弈的框架分析很方便,我们为何就不能用?博弈毕竟只是一个工具,使用它关键在于研究问题的需要,完全不能用博弈分析的当然无需使用。既然
“单主体决策问题”很容易误认为是博弈。说明这些问题用博弈的框架分析方便,那为什么就不能用?
或者说如果这样用了,会带来什么问题。会带来错误吗?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就不可一用?
如果非要避开博弈框架,而坚持用复杂的方法来分析,那就不是我们错了,而是博弈论错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8 11:47:32编辑过]